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西安市外侨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已经办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西安市外侨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主任办公会议由办主任、副主任、局级干部组成。根据议题,可安排有关处室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由办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
办主任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一、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二)落实办党组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听取各处室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四)研究审定全办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年度考核工作;
(五)研究审定办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等;
(六)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规则
(一)办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应有半数以上办领导到会方能举行;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主任集中大家正确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三)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自觉维护决议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有违背决议的言论和行动;
(四)凡涉及保密事项,会议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知悉的会议情况。
三、组织召开
(一)会前由秘书处收集会议议题,经办主任审定后,将议题印发与会人员;
(二)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有关处室须事先写出文字材料,提出明确意见或倾向性意见,报办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交秘书处汇总报办主任审定;
(三)秘书处负责会务工作,以及会议纪要和议决事项的督查落实。因故不能参会者,会前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