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效果。现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结合外事工作实际,不仅在外事网上以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等形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利用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记者专访、宣传活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1、充分利用互联网、LED电子显示屏等手段,积极主动地提供信息服务。2014年,我办通过外侨网站发布有关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简讯、外事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人事任免、因公出国签证信息、国际友城、民间友好组织等信息计133条,西安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0条。

2、广泛开展为侨服务和领事保护宣传。将侨法宣传和涉外领事保护宣传结合起来,4月份,先后在高新区留创园、西北大学社区、雁塔新文化广场等闹市区设立流动宣传点,运用LED宣传流动车、展示宣传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涉侨、涉外法律法规,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涉侨法律法规,解答涉侨涉外法律和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共解答群众咨询730余人次,发放《为侨服务指南》、《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中国安全风险防范指南》等宣传资料2600余册,受到了广大市民,特别是归侨侨眷的热烈欢迎。

3、出版《西安外事》,介绍我市对外交流合作情况,发布全市外事工作最新情况,关注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经验,传播外事业务知识,是我办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重要信息平台。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我办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主任信箱”全年接到群众咨询13条,投诉2条、建议意见6条,共回复办理21条,办结率100%。

三、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收费。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由于编制限制,网络管理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举措少。

下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学习,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二是继续将信息公开学习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增强公务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创新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市外侨办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