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美签证失效48个月内再次申请同种类签证免面谈的通知

各办证单位:

经我处反复做工作,美国驻华使馆终于同意北京领区内的中方因公团组享受赴美签证失效48个月内再次申请同种类签证免面谈待遇,但要求签证失效超过12个月、不满48个月的申请人提供续签同种类签证申请人信息表(在美国专窗领取,或从infovisamfa@163公共邮箱下载)。2014年1月7日起,各单位专办员办理美国签证时请将直送(申请外交类签证)、需面谈、签证失效12个月内免面谈、签证失效超过12个月不满48个月免面谈的团组分开递交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签证失效超过12个月不满48个月免面谈团组须随其他签证申请材料提交续签同种类签证申请人信息表。

之前拥有的同种类签证上有“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或H-2B类签证(非技能工作者签证)等不能免面谈,关于免面谈团组需满足的具体条件请查看美使馆网站http://ustraveldocs.com/cn_zh/cn-niv-visarenew.asp了解详情。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