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俄签证注意事项

各办证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便利公民往来的协议》第八条规定并经向俄驻华使馆确认,对于执行国家或部门间合作人员以及从事商务、科学、文化、体育及校际交流人员,如4月26日以后申办赴俄签证,凭26日以后签发的邀请函无须办理“黄卡”或提供返签号(商务、教育、科学和文化交流需邀请函原件)。

邀请函不能用于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内容应包括下列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旅行证件号码、访问期限和目的、入境另一方国家次数,以及邀请单位的全称、地址和邀请函签署人的姓名与职务。

请各单位办理赴俄签证申请时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邀请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