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在我国正式生效以来,我市积极响应,现将附加证明书认证工作的办理情况介绍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驻华领事机构领区划分范围,代理本市内有关机构出具的拟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涉外文书的附加证明书申请。
二、代办程序
(一)代办方式
1.个人申办民事类文书的附加证明书
直接到受理窗口递交资料,收到资料后邮寄到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邮费自理)。
2.企业申办商事类文书的附加证明书
直接到受理窗口递交代办资料,收到资料后邮寄到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邮费自理)。
(二)代办地址、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
1.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356号1楼113房间。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6:00;(夏季7月、8月下午 3:00-6: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咨询电话:029-86781236。
三、代办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中国公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华侨且不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应提交护照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如为港澳台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公民应提交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
(二)申办附加证明书的有效涉外文书原件(涉外公证书或商事证明书)
(三)企业申办商事类文书的附加证明书,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
(四)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代办附加证明书,应提交其出具的照会原件;
(五)签发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代办时间
代办窗口经审核,认为申办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及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自审核通过后邮寄到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由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出具附加证明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核实有关情况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护照、认证和签证、认证代办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1999]466号)规定中的领事认证收费标准执行,即商事类文书每份(证)100元,民事类文书每份(证)50元,加急费50元,若公证书系由多个公证事项合订而成,则按公证事项的数量收费。申请人需赴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扫描二维码缴纳领事认证费并获得电子票据。
六、附加证明书发放
为进一步规范附加证明书发放工作和申请人隐私保护,确保文书申请人安全妥当拿到已经办理附加证明书认证的涉外文书,申办人收到电话、微信、短信等通知后,凭取件单按时前往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来领取。
七、陕西省外事服务中心附加证明书受理窗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
1.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3楼。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咨询电话:029-8323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