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总结资料要求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市办字〔2017〕44号《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出访团组回国后请及时报送以下资料:

1、 出访总结;

2、 出访任务执行情况明细表(下载表格);

3、 出访任务执行情况公示(下载表格);

4、 50张公务活动、到访城市特色建设的照片(在文档中编辑,每页6张照片,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并作文字说明)。



相关附件:

因公出访任务执行情况公示表

西安市因公出国(境)实际成行情况明细表